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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会见嫌疑人笔录 律师会见笔录模板

律师可以到检察院看笔录吗

律师询问证人笔录规定律师有权利调取询问笔录吗2023已更新今日推荐
答案是肯定的!律师可以看到已移交至检察院的犯罪嫌疑人的笔录、口供。
具体的根据有:《律师法》第34条规定“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根据你提供的信息,已移交至检察院,应该是案件进入了审查起诉阶段,因此律师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犯罪嫌疑人的笔录、口供。根据实际情况,律师一般是去检察院对笔录、口供等与案件有关的材料进行复印,回来整理后,拟制答辩意见。检察院复印大致是1元至2元每张A4纸,因此如果材料多的话,复印几百块是很正常的,里面的猫腻不好讲。
具体的操作有:律师根据与当事人(即本案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书,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向检察院提出“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的申请。检察院一般都很乐意批准的,一方面是《律师法》赋予律师的权利,另一方面也无形中增加了书记员的灰色收入(本不该讲,其实这点钱在他们那层不算什么)。当然,你要充分相信律师的能力,律师都是跟公、检、法关系很良好的,这个请你放心,只要跟律师所在的律师所签订了委托代理协议,律师会很好的帮你处理这些法律问题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使你满意,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或不清楚,随时可以问我,乐意为你效劳!

律师能否看到已移交至检察院的犯罪嫌疑人

律师谈话笔录模板

  1. 案件移交检察院后,律师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包括犯罪嫌疑人的讯问笔录。

  2.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3. 《律师法》第三十四条 律师担任辩护人的,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函
一、我国《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代理诉讼的律师,有权按照规定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收集与本案有关的证据。
二、《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第三十二条 代理诉讼的律师,有权按照规定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有权向有关组织和公民调查,收集与本案有关的证据。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材料,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