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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不让会见的规定 律师不可以会见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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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会见时间

一、 刑诉法 律师 会见时间规定是怎样的 会见时间。侦查阶段 犯罪嫌疑人 聘请律师的时间,由现行刑诉法的“第一次讯问后”提前至“第一次讯问日起”,并且新刑诉还删除了现行 刑事诉讼法 中涉及国家秘密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须经侦查机关批准的限制。完全吸收了律师法的规定。 2、会见手续。新刑诉吸收了律师法第三十三条,“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三证)即可会见的规定。 3、会见程序。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的规定,取消了现行刑诉法侦查阶段的会见侦查机关根据情况可以派员在场的规定。对一般案件,律师会见直接向看守所提出,看守所必须最迟在四十八小时内予以安排,这一规定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实践中侦查阶段律师会见必须经办案机关安排的问题,但是看守所“四十八小时”的宽限,在实践中可能会带来新的问题。而且“四十八小时”一旦成为常态,会直接影响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的整体会见效果。 4、会见范围。与律师法不同的是,新刑诉虽然取消了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侦查阶段的会见应经侦查机关批准的限制,但是增加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人员的,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的限制。因此,实际上,与现行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相比较,律师侦查期间会见在押人须经侦查机关批准的范围扩大了。即律师会见权比现行法律规定明显减小。 5、律师与犯罪嫌疑人会面不被监听。 新刑诉在律师与犯罪嫌疑人会面上的规定全面吸收了律师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但是又与律师法有明显的区别。 综上所述,在相关的刑事案件中会因为案件的特殊性,所以很多当事人都会聘请律师来为自己辩护,法院对这种行为也有相关的时间规定的,一系列程序中也有相关规定,满足条件后法院会安排双方进行会见,严格控制了会见的手续。

律师不愿意接小案子

刑诉法规定,从第一次被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嫌疑人可以聘请律师。这个时候律师就可以会见,了解案情。但是也有例外的情况,那就是危害国家安全的和恐怖组织犯罪,在侦查期间如果律师要会见,需要经过侦查机关批准,当然,到了检察院以后就不需要批准了。你可以看看你的情况属于不属于这种情况。

专案不让律师会见

这要看你的案子现在处于哪个阶段。一般来讲,在公安侦查阶段是不会让律师介入的。律师介入大都是在检察院起诉阶段。这跟时间长短没有必然联系。如果你的案情很复杂,一直处于公安侦查阶段,那么律师就会迟迟不能介入。

律师不愿意接小案子

具体情况不明不好讲,关键要看是什么性质的案件了,如果属于最大贪污,涉毒、黑社会性质等案件,需要经过侦查机关批准律师才可以会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才行。

律师不接小案子

你怎么不说是什么罪名的案子?案件现在在哪个办案机关?按《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