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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成为法律援助律师(法律援助律师工作经验)

本文向给大家分享法律援助律师工作经验相关知识,同时小编也会对成为法律援助律师的条件进行解释,如果能解决您在法律援助律师工作经验方面面临的问题,请收藏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马环开律师:痴情法律援助永不悔
  唯法为尊!有律师执业资格,丰富的司法实务经验,一颗热忱为人的心,不计报酬能吃苦。

作为一名法律援助工作者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做一名合格的法律援助工作,就一定要始终牢记肩负的使命,始终牢记自己的工作职责,始终胸怀大局、心系群众,不畏艰辛,不惧困苦,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只有这样,才能不辜负法律援助工作者这一称号。

  一、必须进一步明确法律援助制度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使命

法律援助工作直接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德政工程;建立法律援助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落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让困难群众平等享受法律保护,享受社会公平正义;要始终把保障公平正义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首要价值追求

  二、必须进一步明确法律援助工作的职责,深刻把握法律援助工作的确切定位

要必须充分认识理解法律援助工作的特殊属性,一是要有强烈的法治意识。做到唯法是尊,不能引导当事人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维权;二是要有强烈大局意识。在法律援助咨询和案件受理审批过程中,要增加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三是要有强烈的服务意识。要带着对困难群众的深厚感情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尽心竭力为他们提供帮助,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三、必须进一步明确法律援助工作的专业性,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养

要注重自身业务学习,通过个人自学、岗位自学、集中培训等形式,切实加强业务能力建设,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努力提高依法执业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法律服务工作思路模板怎么写

仁合公益理事长黄献华主任律师参加司法部中西部省份法律援助工作会议
计划形式是指用文字和指标等形式所表述的组织以及组织内不同部门和不同成员,在未来一定时期内关于行动方向、内容和方式安排的管理事。  

【篇一】法律服务工作思路模板

  一、认真贯彻落实内部管理各项制度

  1、认真落实政治业务学习、内强素质

  把政治理论知识、所务管理各项制度、法律服务工作管理办法、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等纳入年度政治理论学习计划,根据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安排,坚持每月开展不少于一次的政治业务学习。通过学习,使全所人员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知识水平,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敏锐性,在依法开展执业活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积极主动地配合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开展,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

  2、认真开展疑难案件讨论,促进内部学习和交流

  对疑难案件实行集体讨论制度是集思广益,提高办案质量的有效途径。在对疑难案件的讨论过程中,不同意见的交流和辩证,不仅可以找到解决案件的准确依据和途径,更重要的是不断增进全所人员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运用,同时,也为大家在今后办理同类案件中积累宝贵的经验,以更好地为社会服务。

  3、坚持认真贯彻执行统一受案、统一委派等各项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和档案管理,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行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集中教育整顿工作成效。

  二、扩大监督渠道。规范服务行为,树立良好的执业形象

  在门前开辟法律服务业务公开栏,对业务范围、执业纪律、责任追究承诺等公开公示,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公开收费标准和办案程序。以制度的公开,扩大监督渠道和监督力度,促使从业人员自觉接受当事人和社会的监督,时刻警示从业人员规范行为,依法执业,竭诚为社会服务,以高质量、高效率的服务能力,树立良好的执业形象。

  三、以法制宣传咨询活动的开展促进业务量的提升

  善于抓住有利时机,如3.15维权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以及平时配合司法所深入基层开展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如以案释法、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基层法律服务在改革、发展、稳定和维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中的职能作用,在指导广大干部群众学习、理解法律知识的同时,注意引导群众走依法维权之路,正确处理生产、生活、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纠纷。通过宣传,不仅可以依法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促进社会秩序稳定,邻里团结和睦,更重要的是开辟案源,提高业务量,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

  四、以整肃内务为抓手,促进所务管理规范化

  通过各项制度的健全落实,力争在完成法律服务所主任质量化管理责任目标的基础上有所突破。

【篇二】法律服务工作思路模板

  根据新司发{20xx}8号,新城区司法局20xx年度公正律师法律管理工作部署,自强路司法所结合地区现实,对20xx年自强路法律服务所管理制订部署,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成长观活动为载体,以强化服务意识、创新管理方法为手段,充分发挥自强路法律服务工作在促进成长,维护稳定中的职能作用,为创建平安新城、平安自强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保障。具体目标及措施如下:

  一、采取多种措施,开展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自强路法律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

  主要措施:一是指导督促自强路法律服务所组织全体人员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并积极参加区局、街道司法所组织的`培训。二是按照工作现实,制定培训计划,丰富培训内容,定期组织人员参加各种政治业务培训活动。

  工作规定:自强路法律服务所要保证学习时间,积极开展学习活动,组织人员,参加各级培训活动。通过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全体人员的政治理论、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

  二、严格审查程序,以年检注册工作为契机,开展对自强路法律服务所规范整顿工作。

  主要措施:一是根据区司法局年检方案,自强路法律服务所要认真填写有关资料,开展自查;二是配合区局检查组,对自强路法律服务所开展检查;三是严格审核年检材料,及时上报有关材料。

  工作规定:自强路法律服务所认真按照区局年检工作公告,开展自查活动,认真填报各项资料,按时上报。保证顺利通过年检。自强路司法所将对自查情况开展检查规范。

  三、发挥管理职能,积极开展依法执业检查,规范自强路法律服务所工作,维律服务市场秩序。

  主要措施:自强路司法所每月对自强路法律服务所检查一次,并记录。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自强路法律服务所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并监督各项制度严格执行,防止矛盾激化,及时处理当事人对法律服务及法律工作者的投诉、申诉,防止矛盾激化,依法维护当事人和法律服务所的合法权益。

  工作规定:司法所坚持对法律服务所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和问题处理工作,法律服务所要配合检查,对检查中通报的问题及时开展改正。

  四、发挥指导作用,引导自强路法律服务所积极拓展法律服务,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主要措施:一是坚持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引导法律工作者通过提供法律服务,切实维护被告人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引导当事人依法妥善处理各种利益纠纷,防止矛盾激化;二是监督引导自强路法律服务所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对应该援助的对象,及时援助,不符合援助条件的,根据情况开展适当的减免费用。

  工作规定:自强路法律服务所要坚持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并积极拓展案源,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为和谐新城建设提供法律服务。

【篇三】法律服务工作思路模板

  (一)认真抓好律师工作。加大律师服务渤海新区、重点产业、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力度,推动律师业务向知识产权、公司上市、企业投资合作、企业改制破产、企业依法管理、金融证券等领域深入发展,鼓励和引导律师由传统诉讼业务向非诉讼业务拓展。推进律师事务所规范化、规模化、专业化建设,打造核心业务突出、功能定位清晰的精品所、专业所。加强律师所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引领律师工作健康发展。加强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管理,开展重点培训和时政教育,认真查处律师违规违纪行为,提高律师办案质量和社会公信度。完善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对律师工作的两结合管理体制,强化县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职能以及律师协会的自律功能。加大对律师代理辩护重大、敏感、群体新案件的指导,确保实现律师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有机统一。

  (二)不断深化公证工作。在做好传统公证业务的同时,拓展公证服务新领域,开拓证源,加强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公证法律监督和国有资产招拍挂、破产企业职工补偿金提存公证工作。组建公证法律服务团,为渤海新区及黄骅港建设提供深层次、全方位的公证法律服务。推进公证三化一建设向纵深发展,要提升公证工作信息化水平,努力实现公证管理工作和公证服务方式的现代化。畅通公证人员进入渠道,逐步壮大公证员队伍。加强信息化管理,构建全市公证网络信息平台。发挥行业和行政双重管理职能,适时组织全市公证质量评查,加强质量监管,提高公证公信力,达到零投诉。

  (三)创建司法鉴定工作品牌形象。加强对司法鉴定执业活动的监管,保证司法鉴定人员依法规范执业,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服务能力,努力培树、形成具有沧州特色的司法鉴定业务品牌所。县(市、区)司法局进一步拓展司法鉴定业务,求发展、求质量,加强规范化管理,为社会和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司法鉴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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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

炜衡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工作再获殊荣
法律援助办案质量是法律援助工作的核心和生命线,只有抓好法律援助办案质量,才能保障法律援助这项制度的健康有序发展。近年来,南通市法律援助事业发展迅速,办案数量大幅增长。面对越来越多的法律援助案件,引起了笔者对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的思考。
一、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的现状
2023年—2023年,江苏省南通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2965件,比较前十年的总和高出100.2%。其中,民事诉讼代理54.18%、仲裁代理23.36%、刑事代理1.5%、非诉讼代理18.95%。律师是法律援助案件的承办主体,占70.2%,其次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占25.39%。
由于法律援助机构人员紧缺,对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缺乏有力并且有效的监督措施,法律服务人员办案多处于粗放的状态,办案质量的好坏主要依赖于法律服务人员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自觉性。一个个案依赖从业人员的自觉性尚可操控,但是,当所有的案件都基本依赖这种自觉性的时候,由于个体自觉性的差异,就会使得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参差不齐,这种状况势必影响法律援助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法律援助出现办案质量问题的原因
法律援助关系各方的不同态度是影响法律援助案件服务质量的主要原因。法律援助的关系各方是指法律援助机构、律师和受援人,他们各自对法律援助案件所持的不同态度影响着法律援助办案质量。
一方面是由于法律援助机构人力所限,对法律援助案件的监督不够。法律援助机构人员配备不足现象普遍存在,有限的人手往往忙于应付日常事务,无暇更多的顾及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等问题,造成对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缺乏足够的、有效的监督,其主要表现为:有的法律援助机构对办案过程的监督不到位,案件指派给律师后不再跟踪,对办案进展情况不了解,坐等承办人员提交结案报告以后发放补贴了事。致使承办人员只要接案、办案、办结后领补贴即可,承办人员办案好坏与否无人过问,或过问不严、不细,无法防止个别办案人员敷衍塞责,不严格履行有关的执业规范,不理会受援人的合理要求,甚至个别承办人员还出现不调查取证、变相收取受援人费用等严重损害受援人利益的情况。
另一方面是受援人自身素质原因使监督不到位。因为法律事务专业性强,而受援人往往文化水平低,对法律事务的认知能力较差,对法律援助服务的好坏与否难以识别,导致受援人无法正确评价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同时,由于是无偿获得的法律服务,受援人往往自觉或不自觉地降低了对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的期望值,降低了对法律援助承办人员的要求,从而迁就个别法律援助承办人员的不负责任态度,影响了法律援助办案质量。
再者是少数法律工作者参与法律援助的积极性不高。虽然《律师法》和《法律援助条例》都规定,律师必须承担法律援助义务,但由于政府提供的法律援助经费有限,支付给法律服务人员的办案补贴基本是象征性的,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律援助办案的积极性,有的法律服务人员因此将承办法律援助案件作为任务来完成,发挥主观能动性不够。
三、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的途径
如前所述,法律援助办案质量主要取决于承办人提供服务的质量优劣。从法律援助的受理、审查、审批、指派到办理、办结,在整个法律援助过程中,如何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笔者认为应注重以下五个方面。
(一)加强案前审查和承办人的选任
1. 加强案件审查。法律援助的审查是启动法律援助程序的第一步,审查法律援助案件的服务质量同样也离不开把好审查关。由于审查不当,容易出现不该援助的案件被援助,造成法律援助资源的浪费,这时再好的办案质量也不值得肯定,是最没有质量的援助。因此必须加强对案件的审查,在审查中着重做好以下两方面的工作。
(1)注重实质审查。法律援助的审查包括实质审查和形式审查两种,法律援助的形式审查是对法律援助申请人的主体资格和申请事项的类型所作的审查,尚不涉及案件的具体内容。形式审查,一般只要以确定的统一标准衡量比照申请人和申请事项即可得出审查结论,审查时相对较为直观,发生错误的机率较低。而法律援助的实质审查是法律审查,它是在形式审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案件的具体内容所作的审查,目的是为了避免和限制无价值的法律援助或行政给予权的滥用。实质审查,是根据现行法律对申请事项的诉讼请求、证据和理由进行审查,确定申请事项是否具有初步的证据表明值得采取法律行动、是否不致明显败诉以及是否有法律援助的效益,最终作出是否予以法律援助的结论。实质审查对法律援助制度的健康有序的运作具有特殊作用,因此,要注重法律援助的实质审查。
(2)疑难案件集体讨论。由于人手不足,法律援助机构一般由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法律援助案件的初审,因为个体知识、能力都有一定的局限性,容易导致审查不当。对于重大疑难的法律援助案件的审查,虽然审查人员也会自觉地与法律援助机构的其他人员商讨,但是没有制度的约束,这种商讨便具很大随意性,不能确保案件审查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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