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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刑后律师可以会见吗,法律知识大全(大连开发区会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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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南关了岭监狱

大连市南关岭监狱对于辩护律师的会见时间安排,通常是严格遵循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渗备》唤码的相关规定执行。依据该法律法规,辩护律师在侦查机关首次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询问或采取强制性措施的当日开始,即可安排与其进行会面。在整个侦查期间内,律师进行会见时并不受监听监督,但仍有可能须先丛链毁征得侦查机关的许可后才能进行。至于在法院审理阶段中,律师的会见活动将不再受到任何限制。然而,关于具体的会见次数以及时间安排,还需与监狱管理部门进行充分的沟通与协商。

监视居住期间律师能否会见嫌疑人

监视居住期间律师能会见。
处于监视居住期间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是可以会见律师的,法律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指除与自己居住在一起的家庭成员和所聘请的律师、辩护人以外的其他人,因此所聘请的律师、辩护人不受此限。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拿冲并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6、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有权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会见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监视居住期间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消迹、被告人的义务。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判租》
第六十六条 【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概括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