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这类通知函的真实性有待考证,你与银行是借贷合同关系,属于民事关系行为,除非你有诈骗或恶意透支的情形,公安机关是不会受理或立案的。如果公安立安了的通知,并不是银行发出,而是公安机关直接调查。
借贷合同纠纷银行应向法院诉讼由法院判决裁定。银行用公安立案,律师函等伎俩来吓唬当事人的情况时有发生,不会理会就是。你只报定积极态度履行合同,即使还不上也是违约行为,承担的只是民事责任,没有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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